類似的新聞不知道看過多少則了, 突然覺得感情如果只是建構在物質和金錢上, 不管是富裕

或者是貧窮, 其基礎都是薄弱不堪的,如同在海邊的沙灘上蓋房子一樣.

到了這個年紀, 經歷的一些相親經驗開始多到讓我覺得疲倦.

總是讓我覺得一切的起頭都還是從這些東西開始.

並不是覺得不合理, 當然這是一種基本禮貌.

可是就是會讓你覺得哪裡不對勁, 不太舒服.

 

男人太窮, 女人看不起你.

男人太有錢, 你也會怕女人是不是只看在錢的份上才理你.

男人不窮但也沒什麼錢, 女人懷疑你是不是能力有問題才這樣子而已.

 

邁向30大關, 幸福覺得是很遠的事情.

未婚的你對婚姻有信心嗎?

 


醫師娘多劈 夫驗DNA才知兒白養


中時電子報  更新日期:2010/08/06 02:55 洪榮志/台南報導


台中某大醫院涂姓外科醫師的吳姓妻子,婚後一年即不安於室,除連續劈腿多名男子外

,還與一名戴姓整型外科醫師一夜情產子;長期戴綠帽子的涂某,因抓姦在床才懷疑孩

子不是親生的,經DNA檢驗確認白養戴某的孩子五年,最後鬧上法院訴請離婚,兩度

求償獲勝。


據了解,今年卅多歲的吳姓女子,曾經擔任護士。由於臉蛋、身材一流,加上保養有方

,看起來只有廿初頭,被譽為「人妻正妹」。


民國九十年間,涂某與吳女結婚後,為了不讓妻子外出工作,不僅每個月給她家用金七

萬元,甚至將吳女的父母接回家同住奉養三年多,堪稱對妻子照顧得無微不至。


然而婚後不到一年吳女即到處劈腿,還與台南的戴姓整型醫師偷情,並於民國九十二年

產下一子。


民國九十七年間,吳女先帶溫姓男子返家過夜,又與另名葉姓男子多次發生性關係,終

於被涂某察覺有異,捉姦在床。涂某才開始懷疑孩子不是他所生,經兩度進行DNA檢

驗,終於確定孩子是吳女與戴某婚外情的種。


無法忍受妻子一再外遇的涂某,先向台中地方法院訴請離婚及求償,經判准離婚及吳女

應賠兩百萬元後,又因事後得知吳女與戴某不倫產子,再向兩人住所的台南地方法院提

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官司,並求償七百萬元。


審理期間,吳女抗辯先前的離婚官司已經被判賠償,涂某不該再提訴訟;戴某則主張與

吳女只是一夜情,並非長期通姦,所以對涂「損害」應該沒那麼嚴重。最後,法官判賠

一百五十萬元,但七萬多元的訴訟費用應由涂某負擔五分之四。

 

新聞來源: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806/4/2akp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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